7月17日,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圩大队联合大坡镇派出所,在辖区S505省道重点路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执法检查。执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,查获一辆涉嫌超员的客运车辆。经现场清点核对,该车核载29人,实际载客34人,属于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。

执勤民警当场对驾驶人李某开展警示教育,深刻讲解了客运车辆超员所带来的安全隐患。

随后,按照相关法律规定,公安交管部门对李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、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同时,执勤民警联系转运车辆,对多出的乘客进行分流转移,妥善安置,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。
多坐一个小孩算超员吗?如果大人抱着小孩是不是“不算数”?
“超员”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,与乘坐人员的高矮、胖瘦、年龄均无关系。所以,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,就属于超员,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。
危害一:会让车辆不稳定
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,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,使得车辆惯性加大、制动距离加长,危险性也相应增大。
危害二:容易爆胎、失控
如果严重超员,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、变形过大引发爆胎、突然偏驶、制动失灵、转向失控等。
危害三:让逃生和抢救变难
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、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,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、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。
危害四:更易铤而走险
超员车辆往往为躲避检查,和执勤交警“捉迷藏”,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。
危害五:无座乘客最危险
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,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,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。
梧州公安交警提醒
不驾驶超员车辆
不乘坐超员车辆
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
更是对亲人的生命安全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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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广西梧州交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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